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3.04.09 09:13:01           浏览数:0

各相关单位及考生: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50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山东省第二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6号)和《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青岛农业大学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函》(青人社函〔2022〕5-4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可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机构代码号为S000037020005,有效期3年(自2022年2月至2025年1月),现将近期职业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职业(工种)、等级及认定方式
(一)职业(工种)、等级

序号

职业(工种)名称

职业代码

级别

1

茶艺师

4-03-02-07

5、4、3

2

农作物植保员

5-05-02-01

5、4、3

3

农产品经纪人

4-01-03-01

5、4、3

  (二)认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以机考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二、认定时间、地点

  (一)认定时间:2023年5月12日-13日

  (二)认定地点: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4月10日-4月24日

  (二)报名流程:

  1.个人报名:考生请将所有报名资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压缩包以“姓名+申报工种等级+考试时间”命名,发送到邮箱jxjyxypxzx@qau.edu.cn, 联系电话:0532-58957804(聂老师)。

  2.集体报名:考生请将所有报名资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压缩包以“姓名+申报工种等级+考试时间”命名,发送到邮箱jxjyxypxzx@qau.edu.cn, 联系电话:0532-58957804(聂老师)。

  (三)申报条件: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的各级别报名条件(附件1)

  (四)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附件2,请严格按要求手填),具体要求:申报信息栏填写工种、级别;申报科目栏填写理论与实作,补考学员视具体补考科目填写;申报条件按符合报名条件具体条款填写)

  2.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只留复印件)。

  3. 从事相关职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附件3,手写、签名)

  4.电子版报名数据信息

  报名时填写报名信息模板(附件4)

  其中附件4中的申报工种等级编码、申报条件编码不要填写。

  5.个人近期标准免冠照片需二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格式必须是.jpg格式(不能使用.png直接修改后缀名得到),以身份证号命名(带有X的全部使用大写"X",不能使用全角"x"),每张照片大小不能超过20K。

  (五)报名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2023年5月认定审核时间:4月25日—28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审核地点:青岛农业大学信息楼623房间(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

  3.审核要求: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不符合条件的当场退回材料。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报名资格条件审核。报考人员和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有相关责任。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报名资料及相关承诺内容不实的,将按国家、省、市技能人才评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考试纪律和要求,自觉维护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二)考生参加技能等级认定报名、考试,考生应加强安全应急知识学习,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严格按规定流程操作,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三)成绩公布、证书办理事项。考试结束后,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时公布成绩并办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青岛农业大学    

  2023年4月8日    


通知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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