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7 08:58:52 浏览数:0
一、办理依据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42号),对已移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职业(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证书”)遗失不再补发,因境外就业不再换发,改由原证书颁发机构出具书面证明。(参考模版详见附件1)。
二、办理说明
(一)申请出具证明范围:由青岛农业大学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青岛农业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办公室负责颁发证书的证明出具工作(证明模板见附件1)。
三、办理流程
本人登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网址:http://jndj.osta.org.cn/),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模块中查询证书信息,采取线下或线上方式进行办理。
(一)线下办理
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青岛农业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办公室现场办理。
(二)线上办理
证书持有人将身份证正反面图片、有效收件信息,发送至邮箱:jxjyxypxzx@qau.edu.cn。资料邮寄费用均由申请人承担。
四、受理地点
受理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青岛农业大学信息楼62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办公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
受理电话:0532-58957804。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 主楼1313 电话: 0532-58957207 邮编:26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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